關於奧福
卡爾奧福(Carl Orff)
(1895–1982)
奧福理念
卡爾奧福(Carl Orff)是二十世紀著名作曲家,也是偉大的音樂教育家。他設計了一套具創意及啟發性的音樂教學法,打破了學習者靜靜地坐著學音樂的傳統,並與達克羅采、高大宜及鈴木教學法並列為20世紀四大音樂教學主流之一。
奧福教學法起源來自德國的卡爾 奧福博士。卡爾 奧福自幼對音樂有強烈的喜好,其對戲劇、舞蹈及廣泛的藝術興趣和創作,造就他的音樂有異于當時傳統的音樂風格。他主張要「從經驗中學習」音樂,配合本土文化的特性及素材,以詩歌、語言節奏、律動、歌唱、舞蹈、樂器合奏、即興創作等讓小朋友感受和學習音樂。
- 早於1924年奧福主張音樂與舞蹈結合,並為舞蹈課程及專業舞者作曲。其在郡特舞蹈體育學校(Guntherschule)的訓練中,要求所有舞者都要奏樂器,而奏樂者也是舞蹈者。因為奧福相信,通過這種雙向的交替作用能提昇學生對音樂要素的敏感度及回應能力。成為「音樂-律動-更具創意的律動-更具創意的音樂」的循環。這種理念也成為以後奧福教學法的重要理念之一。
- 1930年奧福以原始音型發展音樂,避開複雜的和聲、半音階及對位法,創作了一部名為”修道院的歌聲”之舞台作品,並開始著手寫學校音樂教材(Orff-Schulwerk), 然後又不斷的創作歌劇,並為柏林奧林匹亞開幕禮作千人兒童舞蹈表演的交響樂伴奏曲。其後,更受邀於德國各地演講教學法。
- 1950 年第一冊德語版”奧福兒童音樂”正式出版,即Music Fur Kinder, 至1954年完成全部五冊。
- 1961年創辦了”奧福教學法訓練中心。1972年慕尼黑大學授予他榮譽博士及國家獎章,確認了他在音樂教學上的成就。
奧福音樂樸實原始,多彩的聲響,複合多元的樂器的編制,與他天然式的教育主張互相結合而成奧福音樂教學法。其兩大教學目標是:
幫助學生彙積音樂經驗 (Musical Experience)
幫助學生發展其潛在的音樂性(Musicality)
整個奧福教學法的關鍵在於”探索” 及 “經驗”,激發參與者的想象力與幻想力,邀請學習者進入音樂的喜樂中,發展潛在的音樂性,著重音樂的經驗本身就是最重要的目標。
- 律動:透過律動與舞蹈的結合,提昇對音樂的感應和表達。
- 歌唱與唸白:唱歌和唸白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能力,透過本土化的歌謠和說白,有助表達不同音樂的情感。
- 樂器合奏:包括了身體樂器、敲擊樂器、奧福樂器及牧童笛的吹奏,由獨奏到整體合奏,體現演奏的樂趣。
參考資料:鄭方靖 (2002) 《當代四大音樂教學法之比較與運用》,高雄,復文圖書出版社。
相關網站
國際奧福音樂協會:
Orff-Schulwerk Forum Salzburg
http://www.orff-schulwerk-forum-salzburg.org
各地奧褔音樂協會:
https://www.orff-schulwerk-forum-salzburg.org/osas
與本會聯繫的音樂組織:
香港音樂教育家協會 Hong Kong Association for Music Educators
http://www.hamehk.com/